活動辦法


活動辦法

  1. 本次活動分成兩組
    • 【論壇組】僅參加YDN開發者論壇,不參與競賽;
    • 【競賽組】在通過審核後方取得參賽資格,並自動取得論壇組資格。
  2. 【論壇組】開放報名中,歡迎踴躍參加。
  3. 【競賽組】以隊為報名單位,每隊人數限 1 ~ 4 人,限 50 支隊伍參賽,另備取若干隊伍。
  4. 【競賽組】採兩階段報名:
    • 第一階段:至活動網站填寫團隊資料,請以隊為報名單位,由隊長匯集隊員資料後統一填寫。
    • 第二階段:主辦單位在收到報名資料後,將依據團隊開發經驗與創意進行遴選,在 10 個工作天內告知隊長是否取得參賽資格。
  5. 參賽隊伍需在 24 小時比賽時間中,以 Open API 設計出可執行的 Prototype(建議使用 Yahoo! API,亦可使用任何程式語言)
  6. 比賽結束後,每隊均須依報名序號上台展示成果,報告時間以 2 分鐘為限。

 

報名期間

即日起至 2009 年 9 月 28 日(一),或額滿為止

 

評分方式

  • 創意及樂趣
  • 商業應用價值
  • 技術性
  • 設計美學

 

獎項

  • 優勝一名
  • 佳作兩名
  • Best Mobile Hack
  • Best Wretch Hack
  • Best EC Hack
  • Best Knowledge+ Hack
  • Best Search Hack
  • Hacker’s Choice Award
  • 參加獎:每位競賽組成員,均可獲得特別設計的 Yahoo!奇摩 Open Hack Day 紀念 T 恤乙件、精美紀念品乙袋

 

附 註

  1. 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,即同意接受本活動之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之規範,如有違反,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,並就因此所生之損害,得向參加者請求損害賠償。
  2. 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,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。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,將被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。如因此致主辦單位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,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,且如有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,參加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。
  3. 如有任何因電腦、網路、電話、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,而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遲延、遺失、錯誤、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,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,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。
  4. 凡經報名參賽,參賽隊伍即同意主辦單位得檢視參賽作品之相關內容,並不需支付權利金;主辦單位擁有就參賽作品進行公開宣傳及廣告之權利,參賽隊伍得保有姓名表示權,不另予通知及致酬
  5. 主辦單位有優先與參賽隊伍就參賽作品進行商業上合作之權利(雙方另議),於2010/03/31前,非經主辦單位同意,參賽隊伍不得與第三人先行洽商合作事宜。
  6. 各隊發表之作品,必須為原創且未正式上線之服務,若有抄襲或為已推出之服務,一經查獲或舉發確認屬實,將取消參賽資格。
  7. 各隊提出作品,智慧財產權屬參賽隊伍所有,由參賽隊伍自行向相關機構提出申請智慧財產權。
  8. 各獎項如無適當作品入選,得經評審委員決議後從缺。
  9. 本活動獎項以公佈於本網站上的資料為準,如遇不可抗拒之因素,主辦單位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。
  10. 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,活動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20,000元者,得獎者應自行負擔10%之機會中獎所得稅(外籍人士須負擔20%)。主辦單位有權自應給付獎金中逕予扣除相關所得稅。
  11. 得獎者須於活動結束一個月內,提供主辦單位所要求之完整領獎文件領取獎金,逾期視同棄權,主辦單位得全權處理。
  12. 參加者如因參加本活動或因活動獎項而遭受任何損失,主辦單位及相關之母公司、子公司、關係企業、員工、及代理商不負任何責任。一旦得獎者領取獎品後,若有遺失或被竊,主辦單位或贊助廠商等不發給任何證明或補償。
  13. 主辦單位保有所有活動相關事宜之最終決定及調整權。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至無法執行時,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、終止、修改或暫停本活動。